湖南桑植一小学生舞蹈课受伤致疾,庭前调解学校赔偿179万

  ([] 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练舞致残 , 快速调解获赔179万》)

  近日 , 桑植县法院立案庭运用庭前调解机制 , 快速办理了一起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件 。

  毛某系桑植县某乡镇学校小学三年级学生 。 2017年11月11日下午四时许 , 毛某在舞蹈课中下腰时受伤 。 后经多次住院治疗 , 毛某被诊断为脊髓损伤、截瘫、神经源性膀胱、神经源性肠和脊柱侧弯 。 2018年12月12日 , 毛某的伤情经司法鉴定为一级伤残 , 且需要大部分护理依赖 。 事发后 , 该学校垫付了340000元 。 毛某父母认为 , 毛某上课期间受伤 , 因老师缺乏救助知识未及时送医造成严重后果 , 学校应依法对毛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后双方就赔偿事项一直协商不成 , 毛某父母诉至法院 。 案件受理后 , 考虑到该案涉及未成年人 , 为减少当事人诉累 , 承办法官快速厘清法律关系 , 主持庭前调解 。 毛某父母与学校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 由学校限期赔偿毛某因受伤所产生的各项损失共计1790000元 。

  本报采访人员周凌如 , 通讯员龙昕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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