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回的“1314”

  杭州小伙小赵在恋爱时 , 陆续转账给女友小孙38万余元 。 分手后小伙想要回这笔钱 , 为此和小孙对簿公堂 , 法院审理认为其中的33万元属于借款需要还 , 而转账中“520元”“1314元” 这类意为“我爱你”“一生一世”的特殊金额 , 无法证明不是基于示爱作出的赠与 , 并非借款 , 不需要归还 。

  恋爱免不了赠送礼物表达爱意 , 特殊金额的转账就是赠送礼物的一种形式 。 如果分手后要将这些属于赠与性质的钱或礼物也讨回来 , 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 当然 , 这件事也给情侣们提了个醒 , 在感情并未完全稳定之前 , 交往中如果涉及到大额金钱或贵重物品 , 要表达清楚是“赠与”还是“借用” , 以免万一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 。 (王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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