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严禁集中用餐单位自采加工野生菌( 二 )

  云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将严防来历不明的有毒野生菌上市销售 , 强化对各类集中用餐单位、旅游团队餐饮服务场所、农村自办宴席、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 , 严禁自采、购买、加工、供应野生菌 。

  云南省提出 , 发挥各地基层食品安全“一专三员”“哨点医院”作用 , 利用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医疗下乡和文化下乡等活动进村入户(寨)的时机 , 积极开展通俗易懂的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知识宣传 。

  云南省食安办提醒 , 广大群众切勿随意采摘野生菌 , 不要采购品种不明的野生菌 , 食用时切忌混杂加工和饮酒 。 食用後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 , 应立即前往医院救治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