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成黑社会头目 敛财1700余万元( 三 )

  周广宝等人有组织地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 以违法手段聚敛钱财 , 攫取非法利益1760.2812万元 , 通过经济利益输送 , 维持和密切组织成员关系 。

  非法转让土地 迫使外来户缴纳占地款

  2009年至2014年期间 , 周广宝等人多次实施犯罪活动 , 其中非法转让土地13起 , 周广宝、陈文财把持的村委会获利981.258万元 。 周广宝指使组织成员陈文财等人纠集他人 , 有分有合、有预谋地在公共场所蒙面持械殴打揭发、检举犯罪组织的被害人冯某某等人 , 致4名被害人轻伤 。 周广宝等人还非法对外来户强行收取房屋土地占地费 , 以用铲车推大门、倒垃圾、威胁、恐吓等手段实施敲诈勒索犯罪34起 , 迫使赵某某等31户外来户缴纳占地款现金和出具欠条合计147.4232万元 , 造成部分外来户长期不敢回家 。 2012年底 , 周广宝、陈文财把持基层政权后 , 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侵占集体资金 , 其中周广宝侵占非法转让土地款402万元 , 周广宝、陈文财伙同蔡某某共同侵占村集体资金39.6万元 。 2009年9月和2012年10月 , 原五常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某找到周广宝帮助其运作购买、承包万宝山村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 , 周广宝两次非法收受刘某贿赂款共计19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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