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丝四宗违法报告掺假 投行安信证券诚信抹黑(27)

廖政宗及其代理人在听证、申辩意见中提出:第一 , 2016年7月25日 , 厦门珀挺财务部已将涉及廖政宗个人借款的厦门珀挺财务报表发给三维丝 , 不能因为三维丝未披露 , 而对其进行处罚 。 第二 , 2016年11月其担任三维丝董事长后 , 由于罗祥波并未按照相应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办理工作交接 , 反而强行霸占公司经营场所 , 非法控制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财务账册等资料 。 因此 , 其无法掌握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 也无法协助审计机构获得三维丝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 , 从而发表相应的审计意见 。 但其作为三维丝董事长 , 已尽全力配合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工作 , 按时完成三维丝年报披露工作 , 已勤勉尽责 。 第三 , 三维丝2016年一季度、半年度及第三季度报告存在的会计差错系由时任公司财务总监张永丰等主要财务人员专业水平不足、责任心不强等原因造成 。 同时 , 由于罗祥波拒绝办理交接、强行霸占公司行为 , 其在充分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前提下 , 也无法掌握公司的财务情况以及正常履行董事长职责 , 因此 , 不应对上述会计差错承担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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