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最新进展如何,哪些岗位会受到更大影响( 二 )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最新进展如何,哪些岗位会受到更大影响

1、参公事业人员:事业单位中 , 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 , 和完全或者主要承担行政类职能的事业单位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 其干部身份的事业人员 , 整体登记过渡为参公人员 。 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 , 行政类事业单位将其承担的行政职能 , 剥离划转到相应的行政部门承担 , 今后 , 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 也不再审批成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 没有了行政职能 , 事业单位也就没有了参公的依据 。 除行政执法事业单位外 , 其他事业单位不再参公 , 已经登记为参公的事业人员 , 将暂时保留参公身份和待遇 , 以待进一步深化人事转隶改革 。 部分地区已经开始实施专业技术人员因参公影响职称评定 , 参公时间可以等同职称评定时间 , 部分符合条件的可以直接认定更高一级职称 , 利用此种方法对因参公中断职称评定的专业技术进行补偿 。 辽宁省对军转、群团、选调生等六类人员继续保留参公待遇 , 并规定可以在党政机关公务员岗位上自由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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