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厅官王凤山案庭审纪实:行贿人近半数为官员或国企高管( 九 )

此外 , 检察院指控 , 王凤山发小高某借婚丧嫁娶、逢年过节 , 送予王凤山19万元 , 并以低于市场价13余万元的价格卖给王凤山商品房一套 。

王凤山朋友、内蒙古嘉泰投资公司董事长李某某为感谢王凤山对工程项目的帮助 , 将其开发小区的两套房屋留给王凤山并装修 , 共价值195万余元 。

针对以上指控 , 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 , 高某和王凤山为发小、多年好友 , 高某儿子结婚、父母去世 , 王凤山随礼至少2万元 , 高某在向其销售房屋时每平米便宜200元 , 应认定为朋友间正常的优惠 。  

对留房的事实 , 律师认为王凤山没有主观占有的故意 , 房子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 , 且其中一套房已退还 , 现已卖给李某某的侄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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