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厅官王凤山案庭审纪实:行贿人近半数为官员或国企高管( 二 )
2017年8月 , 王凤山因涉嫌严重违纪 , 接受组织审查 。 同年12月 , 被检察院逮捕 。 该案被列为内蒙古2017年十大有影响力案件之首 。
王凤山被指控的犯罪事实 , 发生在其担任伊克昭盟东胜市市委书记以及鄂尔多斯市宣传部部长、常务副市长、市政协主席期间 。 检察院共认定王凤山受贿财物总价值近1600万元 , 贪污65万余元 , 有696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 违规转让东胜煤田高家梁井田的探矿权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10亿元 。
其中 , 该案涉及的亲属之间的婚丧随礼是否属于受贿、公款购买高档物品放在单位“公私两不误”是否构成贪污 , 都成为了庭审焦点 , 如果被认定构成犯罪 , 将是全国首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