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联男孩”母亲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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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29日上午 ,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失联男孩”母亲陈某丹涉嫌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一案 , 并当庭宣判 , 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判处被告人陈某丹有期徒刑1年3个月 。

“失联男孩”母亲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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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查明 , 被告人陈某丹因与丈夫黄某甲感情不和 , 蓄意策划、以编造儿子黄某乙走失的虚假警情的方式 , 测试丈夫对其及儿子是否关心 。

2018年11月30日 , 陈某丹将黄某乙安排在事先准备好的四轮电瓶车内 , 吩咐其不要下车回家 。 当晚 , 陈某丹虚假报警求助 , 之后将消息告知丈夫黄某甲及亲戚、朋友 , 并打印寻人启事进行大范围张贴、发放 。 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网络转发及查找期间 , 陈某丹两次转移藏匿黄某乙的地点 , 并假装配合搜寻 , 直至12月4日晚公安机关将黄某乙找回 。 期间 , 乐清市公安局共出动警力600余人次 , 虹桥镇政府、多家社会公益组织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寻找黄某乙 。 黄某乙走失的消息经全国多家媒体报道 , 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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