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占洞庭湖湖泊2.7万亩,湖南益阳警方打掉一涉黑犯罪组织( 二 )

2001年 , 已成为武汉汉阳造纸厂供销员的夏某安以不再收购沅江芦苇相要挟 , 逼迫沅江市漉湖芦苇场、湘阴县湖洲局将沅江下塞湖、龙潭沟、渔业管区和湘阴县石湖堡、响水坎等地的芦苇山交由他生产经营 。 随后 , 夏某安网罗了范某明、阳某国等一大批涉黑闲散人员看护芦苇 , 指派其长子夏某翔、弟弟夏某泉管理上述人员 。

2003年 , 夏某安安排团伙成员范某明、阳某国、胡某阳等人协助其弟夏某泉在洞庭湖区下塞湖修筑矮围 , 通过巡湖、改名、不准当地百姓进入等手段 , 将下塞湖变成了夏家私人拥有的“夏设湖” , 在矮围内投放鱼苗 , 安排手下肖某军、阳某国等人殴打、恐吓百姓 , 实现了在该水域违规养殖的目的 。

至此 , 一个以夏某安为组织领导者的涉黑犯罪组织初步形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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