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男子为拆迁房状告九旬老父亲 败诉后又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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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男子为拆迁房状告九旬老父亲 败诉后又上诉

本文标题:六旬男子为拆迁房状告九旬老父亲 败诉后又上诉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儿子为拆迁房状告九旬老父案”后续:儿子不服判决,上诉又撤诉)

此前,现代快报连续报道了"南京六旬大叔为两套拆迁房状告九旬老父亲"一事,引起了广大网友关注。一审判决,六旬大叔李某的败诉,因其不服判决,提出上诉。4月24日,采访人员获悉,就在二审开庭后的第二天,李某又以书面形式,申请撤回上诉。

六旬男子为拆迁房状告九旬老父亲 败诉后又上诉△二审判决书

老宅拆迁九套拆迁房,父亲仅得一套?

市民李大爷以前住在南京市栖霞区某村6号,膝下有三儿两女。李家老宅,原本是三间大瓦房,本来是要留给三个儿子结婚用的,可后来只有老大李某一家留下来和老两口居住。1991年,老伴因病去世后不久,李大爷就搬到小儿子家附近居住,户口也迁了出去。

2013年左右,村里准备拆迁,此时李家老宅已被李某重建成了数百平米的大房子。负责拆迁的人告诉李某,房子面积太大,而且只有他和女儿两代人居住,按照要求不能分太多拆迁款,除非能再多弄出一代人的户口来。

于是,李某经常去找父亲,让他在一些文件上签字、按手印。李大爷告诉现代快报采访人员,他不识字,只会写自己的名字,他不知道大儿子当时找他签的文件上都写了什么。他只知道,6号老宅拆迁后分了9套安置房,其中只有一套属于自己。

2013年12月29日,李某将父亲和两个弟弟叫到一起,声称李大爷分得了一套拆迁安置房,价值约29万,剩下还有部分现金,总共50万。几人当场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父亲拆迁费额定50万元,由兄弟三人均分(含一套房子的房款在内),剩余款由老大李某所得。"然而事实上,李大爷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却写明,拆迁补偿款为6099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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