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威胁催收债务,广西柳州一涉恶势力集团16人获刑( 二 )

此外 , 被告人董某勇在2015年通过网络先后购买了两支气枪以及铅弹等 , 并藏匿于其住处 , 经柳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 , 这两支气枪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所规定的枪支 。

法院经审理认为 , 被告人韦某亮等16人采用暴力威胁、聚众造势、滋扰、纠缠、喷油漆等方式向被害人追讨债务 , 严重破坏社会秩序 , 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16名被告人纠集在一起 , 为非作恶、欺压百姓 , 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 造成较恶劣的社会影响 , 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董某勇违反国家对枪支的管理规定 , 非法持有两支气枪 , 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

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 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