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威胁催收债务,广西柳州一涉恶势力集团16人获刑


暴力威胁催收债务,广西柳州一涉恶势力集团16人获刑

----暴力威胁催收债务 , 广西柳州一涉恶势力集团16人获刑//----[ ]

近日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对韦某亮等16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进行公开宣判 , 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韦某亮、梧某桥有期徒刑九年和八年 , 其余14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至四年不等 , 同时责令16名被告人对被害人进行退赔 , 并追缴16名被告人的违法所得 , 上缴国库 。

法院经审理查明 , 2015年10月前后 , 被告人韦某亮、梧某桥、梧某南、韦某锋以及龙某经商议共同出资成立帝州公司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韦某亮 , 工商登记股东为韦某亮、董某勇 。 帝州公司以替他人追债为主业 , 先后吸收谭某荣、霍某榜、韦某汉等14人为成员 , 采用暴力威胁、聚众造势、滋扰、纠缠、喷油漆等方式在柳州市范围内向多名被害人追讨债务 , 从而形成以韦某亮、梧某桥为首要分子 , 以谭某荣、霍某榜、韦某汉等14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 该集团以从追回的债务中收取20%至30%的佣金以及向部分被害人强行索要“茶水费”“好处费”等为经济来源 , 扣除部分用于公司日常开支后 , 余款主要由韦某亮分配给参与追债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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