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台旅游从业人员“八不准”,触碰红线将从重惩罚( 三 )

旅游商品销售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旅游车驾驶员不得通过夸大商品功效等方式向游客进行虚假宣传 , 诱导旅游者购物或通过言语刺激、行为威胁等方式强迫及变相强迫游客购物 。

02、不准拒绝受理游客退货换货

旅游商品销售企业不得拒绝履行退换货义务和售后服务承诺 。

03、不准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 , 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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