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朋友圈”渐成“商业圈”,网购还有多少痛点待解( 八 )

随着这样一部法律的实施 , 网络购物的很多痛点是否可以迎刃而解?

“从电子商务法的法条解释来看 , 除金融类产品和服务以及提供新闻信息、音视频节目、出版以及文化产品等内容的服务提供商外 , 各类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主体均适用电子商务法 。 也就是说 , 微信等社交平台购物也被纳入电子商务法的约束中 , 这意味着互联网再大也大不过‘法网’ , 微信再‘微’也漏不过法眼 。 ”刘俊海告诉采访人员 。

然而 , 从目前的实践来看 , 很多问题仍有待解决 。 “比如 , 电子商务法明确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 登记制度如果能落实到位 , 微商的假货、假海淘、关税、售后等相关问题也就能迎刃而解 。 但在实践中 , 真正落实微商主体登记是很难完成的任务 。 ”朱巍举例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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