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村民自家地里割麦获刑,将提起上诉( 十 )

其后 , 中国之声《新闻纵横》又以“河南滑县政府被指与民争利 , 村民:近半村户有人被抓” , 进一步关注滑县城关镇政府和村民之间的土地承包争端 。

2018年8月15日《农民日报》报道 , 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高强撰文称 , 关于土地调整问题 , 在滑县案例中 , 法院判决华联农牧与村委会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无效后 , 西小庄村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大会 , 将涉案的250亩土地平分给各家各户 。 即便没有镇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同意 , 导致分地无效 , 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应该归土地流转给华联农牧公司之前的原承包户 。

关于土地流转赔偿问题 , 高强称 , 既然合同无效 , 一方面 , 250亩土地的使用权自然归各相关承包农户所有;另一方面 , 250亩土地也必须恢复到土地流转之前的初始状态 。 镇政府提出村委会承担补偿的问题确实存在 , 但该补偿并非华联农牧在250亩土地上的所有投入及形成的财产 , 而仅指补偿“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相关投入 。 换句话说 , 如果公司由于种植葡萄树而破坏了耕作层 , 导致破坏了土地生产能力 , 则需要进行赔偿 。 因此 , 如何补偿、补偿多少 , 是否赔偿 , 需要相关部门进行评估 , 通过双方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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