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男子非法制作大量公章获刑11年

新华社南昌4月14日电(采访人员赖星)江西一男子长期非法制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印章等总计358枚 , 用于伪造《居民户口簿》《毕业证》《驾驶证》等证件并销售 。 日前 ,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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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余某某有期徒刑11年 。

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 认为被告余某某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充分 , 应当以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 , 伪造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罪 , 伪造居民身份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法院依法审理查明:从2016年10月至案发 , 余某某在青山湖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租用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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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非法制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印章用于伪造《居民户口簿》《毕业证》《驾驶证》等证件并销售 , 非法牟利 。

青山湖区人民法院以余某某犯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 , 数罪并罚 , 合并判处有期徒刑11年 , 罚金人民币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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