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加强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监管( 三 )

通知指出 , 切实加强疫苗审批管理 。 在兽药注册评审中 , 要进一步加强对生产工艺、规程、质量标准的审查 , 对主要生产工艺参数不固化、产品配方不确定、试验产品质量不稳定的 , 不予批准注册 。 在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审批中 , 要进一步细化审查标准 , 严格按照生产规程审查生产工艺和配方 , 避免或降低人为因素导致批间差异 , 提高疫苗质量批间稳定性 。 对未明确主要生产工艺参数、控制指标和配方的 , 不予

社会

核发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

同时 , 通知表明 , 切实抓好疫苗质量监管工作 。 各地要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疫苗市场秩序 , 加强对市场上有关疫苗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的监督检查 , 对发现涉嫌虚假夸大宣传的 , 要及时通报疫苗企业所在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 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报农业农村部 。 对广告及宣传材料等涉及虚假夸大宣传的 , 要及时通报市场监管部门 。 各地要加强对疫苗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 严格落实批签发、监督抽检、飞行检查、行政处罚等管理制度 , 强化检打联动 。 对监督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及相关企业 , 以及生产销售假劣疫苗、走私疫苗等违法行为 , 要根据兽药管理有关规定依法查处 , 符合从重处罚情形的 , 从严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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