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质少儿出版物还要“毁人”到几时( 四 )
《出版管理条例》明确规定 , “出版物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的 , 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 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 , 责令限期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 同时 , 根据《图书质量管理规定》 , 对出版编校质量不合格图书的出版单位 , 由省级以上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予以警告 , 可以根据情节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 有关部门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 发动公众参与监督 , 畅通渠道接受投诉举报 , 让粗制滥造的出版物都受到应有惩罚 。 只有这样 , 才能倒逼出版社摒弃“小儿科”思维 , 为青少年提供更多优秀读物 。
张淳艺
推荐阅读
- 莫里斯|HM因销售劣质服装、太阳镜被罚13万
- 镜双城|《镜双城》差评如潮!劣质假发、脸发肿、特效假,S+古偶扑了?
- 李国麟|被封劣质带货艺人,“鸠摩智”李国麟发声:想回香港拍戏
- 乐扣乐扣|乐扣乐扣因销售劣质拉杆箱被罚
- 蜡笔小新|这部最“少儿不宜”的真实动画,竟然29年后才看懂
- 王力宏|从“优质偶像”到“劣质渣男”,王力宏塌房,最惨的还是她
- 酒吧|为什么对劣质艺人零容忍?看了他们黑历史,才明白封杀是多么正确
- 违法所得|迪奥分店因销售劣质T恤衫被罚
- T恤衫|迪奥分店因销售劣质T恤衫被罚
- 当事人|ZARA关联公司因销售劣质服装被罚没近1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