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接电话贻误巡视组谈话被处分, 依据是什么?( 六 )

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 , 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 , 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 , 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

这一条是《条例》修订后新增条款 , 是关于其他违反工作纪律违纪行为及其援引适用的违纪状况和法定处分的规定 , 是兜底条款 。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当时的解读 , 该违纪行为在客观方面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 , 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 , 二是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 。

缺少其中任何一个条件均不构成该项违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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