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32亿镇江外滩第一楼烂尾3年多 将于3月恢复施工( 三 )

  12月21日,镇江市中院裁定正式批准江河汇项目重整方案。

  2年完成续建详释债权清偿方案

  朱卫芳告诉采访人员,江河汇的总体量为47.5万平方米。此次列入破产的有22.7万平方米,为三栋楼共1027套住房(含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和住宅),预计续建2年时间完成。续建完成后,评估市值为32亿余元。按照相关方案,2019年3月份续建并恢复施工,“只要开工,就可以进行预销售”。

  就江河汇此次《重整计划》中各界高度关注的债权清偿方案,朱卫芳给出了详细的答案。

  首先,实物分配:普通债权人愿意以商业办公房进行抵债的,按评估价进行抵债;普通债权人愿意以住宅楼抵债的,债权金额按80%调整后,按评估价进行抵债。但抵债房屋,在破产费用、共益债务、优先债权全部清偿完毕(预计24个月)后,才能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才能交付抵债房屋和办理抵债房屋权属登记。

  其次,现金分配。除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外,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债权在实现销售资金到账后3-36个月期间,平均每季度支付一次;有财产担保债权人,按实现销售资金到账金额的45%,按季偿还,自2019年1月1日起按6.6%/年利率给予必要补偿;职工债权在实现销售资金到账后3个月内一次性清偿完毕;税款债权在实现融资资金到账后3个月内支付;对100万元以下普通债权,在实现销售资金到账后3个月内一次性清偿完毕;100万元以上的债权,债权金额调整为70%后,在实现销售资金到账后3-36个月期间,平均每季度支付一次。

  此外,如果项目资产实际销售总价扣除相关成本、税费和不可预见费用后仍有余额,对偿债计划中未实现全额受偿的普通债权人追加偿债,按可分配资金和未足额受偿普通债权金额比例进行二次分配(以房抵债债权人除外)。通讯员 常文金 扬子晚报/扬眼采访人员 万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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