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高峰两车剐蹭 轿车司机挥刀相向

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 昨天 , 市民杨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称:3月26日早高峰 , 他看到一辆电动车与一辆轿车发生剐蹭 , 轿车司机从车上拿出一把刀 , 经劝说后双方离开 。 虽未发生严重后果 , 但这样的场景让人想起来就后怕 。 杨先生问:轿车司机的行为是否涉及违法?

现场:两车街头剐蹭 男子从车内拿出一把刀

昨天中午 , 三秦都市报采访人员在杨先生提供的视频中看到 , 一辆灰色大众轿车旁边停放着一辆电动车 , 轿车司机是一名身穿蓝色牛仔裤黑色夹克的男子 , 同行的还有一名身穿黑白宽条纹上衣的女士 。 视频开始时 , 该男子站在驾驶室位置 , 左手食指指着前方 , 大声叫骂 , 右手拿着一把十多厘米长的刀子 , 情绪激动 , 女士正在劝说该男子 。 劝说中 , 男子突然一脚踹倒电动车 。 在女士的继续劝说下 , 男子坐回到驾驶室 。 这时 , 两名年轻男子上前扶起电动车 , 捡起掉在地上的早餐 。 两车一前一后离开 , 围观者散去 。

早高峰两车剐蹭 轿车司机挥刀相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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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与电动车疑似发生剐蹭 , 轿车司机拿刀被劝阻 采访人员 陈飞波 摄

杨先生说:“事发地在沣惠南路与科技三路、华晶广场停车场门口 。 开始应该是轿车从车库出来 , 两男子骑电动车与轿车发生了轻微剐蹭 。 这时开车男子下来 , 双方发生争执 。 在高峰时段发生剐蹭很常见 , 但在看到男子手上的刀在太阳光下反光的一瞬间 , 我就觉得不对劲 , 赶紧拿出手机拍摄 , 想着至少能帮警察留个证据 。 ”

律师:即使未遂也涉嫌违法

昨天 , 采访人员已将杨先生拍摄的视频转交西安警方 。 对于轿车司机从车内取刀的行为 ,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认为:判断轿车司机持刀行为性质 , 主要看其行为目的 。 当街持刀的行为确实影响恶劣 , 一旦发生任何过激行为 , 后果不堪设想 。 即使未遂 , 也已经涉嫌违法 。

如果轿车司机与电动车司机素不相识 , 仅是因为发生交通事故无法协商而产生的过激持刀行为 , 此时 , 若持刀目的是以恐吓方式达到索赔 , 情节较重的 , 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 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 严重的则涉嫌敲诈勒索罪 。 若持刀目的是因产生言语争执而上升到故意伤害意图 , 轿车司机则涉嫌故意伤害罪 。 以上行为经认定构成犯罪的 , 由于经劝说离开属于未遂 , 定罪量刑时将会予以从轻处理 。

如果轿车司机与电动车主事前认识 , 轿车司机为打击报复而发生剐蹭并预谋故意伤害 , 此时 , 轿车司机涉嫌故意伤害罪 , 处罚参照故意伤害罪关于未遂的处罚 。

赵良善律师建议:“当发生交通事故时 , 应当保持冷静 。 普通交通事故本是民事纠纷 , 双方完全可以协商解决 , 无法协商一致的 , 也应当交由交警处罚 。 ”

三秦都市报采访人员 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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