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亿重大涉税案牵出20个民营小微企业,检察官如何智慧办案?

  近日 , 经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 法院对一起涉案金额高达6亿元的重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对主犯何小立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 并处罚金30万元;一人因取保期间吸毒、不符合社区矫正条件 , 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其余19名小微企业主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拘役二个月 , 并适用缓刑 。 这是该院今年积极落实最高检对涉企案件办理相关要求的一个典型案件 。

  2016年 , 税务稽查部门发现淮安鑫普胜纺织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 , 没有固定业务却频频开具大额增值税发票 , 涉案金额巨大 , 遂移交警方立案侦查 。 经侦查 , 警方发现河南开封男子何小立等人有重大嫌疑 。 2017年6月 , 警方正式对何小立等人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立案侦查 。 因案情重大复杂 , 该案被公安部列为涉税犯罪督办案件 。

  经查 , 2014年至2016年 , 何小立为非法牟利 , 在经营“代账公司”的赵某(另案处理)等人的帮助下 , 冒用或借用他人身份证件 , 先后在淮安、青岛、苏州等多地先后注册成立淮安鑫普胜纺织有限公司、梦洁棉业有限公司、淮安彩春贸易有限公司等59家“空壳”公司 , 在没有真实业务发生的情况下 , 大肆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600余份 , 涉案金额累计6亿余元 。 徐某、刘某等人通过介绍他人购买何小立“空壳”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获得“工资”或提成;周某、孟某、王某等人通过购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为自己经营或所在企业偷逃税款 。

  由于此案涉案金额巨大 , 证据材料复杂 , 涉案人员众多 , 为确保案件顺利审结 , 办案检察官在充分阅卷的基础上 , 精心撰写长达100余条的补充侦查提纲 , 与公安机关共同细化侦查取证工作 , 对部分“空壳”公司工商登记及账册凭证资料、涉案企业公司章程及财务管理制度等22大项100余小项证据材料予以补足 , 绘制全案网络拓扑图 , 最终形成卷宗材料100余册 。 2018年12月24日 , 检察机关对案件中起主导作用的嫌疑人何小立决定逮捕 。

  在办案中 , 涉案企业广州某服饰公司周某的一番话 , 引起了办案检察官的注意 。 周某说他明知道购买税票的行为涉嫌犯罪 , 但制售一件服装 , 涉及布料、拉链、纽扣、贴标、丝线等众多环节 , 需要对接像他这样的几十个小微企业 , 公司在支付款项时 , 许多企业未能及时出具正规的票据 , 于是他们在经营中不得已进行非法购票 。 无独有偶 , 该案中的20个涉案公司 , 都是像周某所经营的民营小微企业 , 且都在案件中处于从属地位 。

  “一个企业除了经营者 , 还涉及投资者、成百上千的企业员工、上下游的经营者 , 绝不能因办案而中断了整个营商链条 , 影响企业正常的经营发展 。 ”办案检察官确定了区分责任、释法说理、依法办案的思路 。 在2018年6月26日受理案件后 , 他们积极配合劝投涉案人员20人 , 其中1人主动回国投案自首 。 对涉案企业 , 检察机关逐一排查 , 慎重评估是否有必要作为单位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 主动加强对涉案人员 , 尤其是偷逃税款的企业经营者的普法教育 。 经教育 , 全案被告人均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 , 全部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 积极主动退补、退缴或作进项税款转出 , 已抵扣税款700余万元 。

  2019年2月21日 , 案件在淮阴区法院公开审理 。 庭上 , 检察机关认为 , 何小立作为本案主犯 , 涉案金额巨大 ,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 应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刑事责任 , 建议法庭判处何小立有期徒刑六年至八年 , 罚金20万元至50万元 。 鉴于20名涉案企业主能够主动配合调查取证 , 认罪态度好 , 案发后均积极退缴和抵扣税款 , 在犯罪中处于从属地位 , 建议法庭对除一人因取保期间吸毒被公安机关强制戒毒、不具备社区矫正条件外 , 对其余19名企业主适用缓刑 。

  后法庭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作出判决 。 接到判决书 , 得知自己被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四个月时 , 周某再次表示 , “今后一定依法经营公司 , 为经济发展多作贡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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