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创建第二批100个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资料图)中新网采访人员 金硕 摄

中新网3月22日电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 , 近日 , 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工作的通知 。 通知指出 , 2019年创建第二批100个融合特色鲜明、产业集聚发展、利益联结紧密、配套服务完善、组织管理高效、示范作用显著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

通知指出 , 申报创建程序为:由县(市、区、旗、农场)或地市政府根据本省(区、市)创建条件 , 组织承建单位编制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方案 , 向省级发展改革委提出创建申请 。 省级发展改革委组织相关部门或专家对创建方案进行评审 , 按照本省区示范园申报控制数量 , 择优确定示范园名单 , 并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 国家发展改革委汇总后会同有关部门公布创建名单 。 按照“当年先创建、次年再认定”的原则 , 由县(市、区、旗、农场)或地市政府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示范园名单 , 按照省级发展改革委评审通过的创建方案 , 组织开展示范园创建工作 。 创建工作满一年后 , 由省级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初评并将初评结果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 , 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考核打分、召开专家评审会议评价论证等方式 , 正式认定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 对创建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但未通过认定的 , 可保留创建资格一年 , 待下一年度再次参评 , 届时仍未通过认定的 , 撤销创建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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