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对县“公安局局长”是否有权罢免没有那么简单( 二 )


“县委书记”对县“公安局局长”是否有权罢免没有那么简单

有的县委书记还兼顾人大常委辉主任一职 , 所以这对公安局局长的职位罢免就影响很大了 。 这样想罢免公安局局长的职位就不能以县委的身份了 , 而是以人大常委主任的身份来进行了!所以说想罢免公安局局长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 可以提出意见 , 但是最终还是没有决定权的(身兼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委主任的县委书记除外) , 所以不管如何罢免 , 最后决定是还是组织跟党 , 他们从人民的利益角度去考虑是罢免还是怎么的 , 县委书记负责让县城的经济繁荣富强 , 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公安局局长的的责任是负责维护社会的治安 , 给百姓带来平静安康的生活 。 他们两人互相合作 , 给人民带来幸福安康的生活 。 也是我们大家所希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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