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爆炸事故是否起于“处罚疲软”

盐城爆炸事故是否起于“处罚疲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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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新闻采访人员查询获悉 , 3月21日发生爆炸事故的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5日 , 法人代表为陶在明 , 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 , 目前在业主要负责生产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 。 上游新闻采访人员从“企查查”和同花顺查询获悉 , 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作为上市公司七彩化学2015年度的合作伙伴前五大供应商之一 , 曾多次受到环保处罚 。 (3月21日上游新闻)

从2016年7月开始 , 短短两三年时间 , 这家化工企业就被当地环保局处罚了6次之多 , 6次处罚多次都是因为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 每次的罚款有28万元、48万元、53万元不等 。 可见处罚并不轻 , 背后存在的问题可能也都较为严重 。

但处罚并没有能让这家化工企业改弦易辙 , 反倒让其屡错屡犯、屡罚屡犯 , 可见一次几十万元的罚款对于他们来说 , 也无异于“挠痒痒” 。 最大的可能在于 , 相比于违法所得来说 , 一次几十万元的违法成本 , 实在是一个小数目 , 这自然就难以遏制他们的违法冲动 , 从而容易陷入屡罚屡犯的“恶性循环”之中 。

现在爆炸事故刚刚发生 , 事故原因还有待深入调查 , 但涉事的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近年来多次因为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等原因被罚 , 难免让人将两件事联系起来 。 海恩法则指出: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 。 这起爆炸事故不太可能是“巧合” , 而涉事的化工企业屡罚屡犯 , 那一次次的严重违反相关管理制度的违法操作 , 正是一次次的“轻微事故” , 也是一次次的“未遂先兆” , 而这些没能引到重视 , 并非是疏忽大意 , 而是在监管部门一次次的处罚之下 , 仍然难以遏制涉事化工企业违法操作 。 这起严重的爆炸事故 , 可能正是在一次次对“蚁穴”封堵却失败之后 , 引发的“千里之堤”的溃败 。

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 , 加大了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打击力度 , 对达不到限期整改要求的排污企业 , 更是实行了逾期1天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处罚 , 上不封顶的处罚管理手段 。 此次爆炸事故中的化工企业 , 多年来反复多次因为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被处罚 , 为何没有对这家企业实行“按日计罚”的处罚?或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 罚到违法者倾家荡产?又为何不对这家屡罚屡犯的企业予以停业整顿或关停处理?这些问题都值得追问 。

相关部门有必要尽快调查此次爆炸事故真相 , 并以此为基础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 , 更要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 要能排查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 不仅是当地 , 对于其他地方来说 , 也有必要从中吸取教训 。 很多责任事故的发生 , 并不在于相关法律法规或相关制度不健全 , 而在于执法者不力 。 要让法律法规真正发挥出应有效力 , 需先让执行者变得尽职与“有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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