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老大”获死刑 江西2特大涉黑案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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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老大”获死刑 江西2特大涉黑案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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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新京报快讯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 , 2019年3月22日上午 ,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江西省丰城市徐文俊等2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宣判 , 裁定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部分媒体采访人员、各被告人的亲属、被害人的亲属及部分群众旁听了宣判 。

2004年上半年 , 徐文俊退伍后因不满分配便停薪留职开始混社会 , 并纠集丁涛、黎小春、殷伟开设赌场抽头盈利 , 逐渐形成了以徐文俊为首的恶势力团伙 。 2005年底 , 徐文俊投靠了丰城市的“大罗汉”任华安并通过开设赌场、放高利贷、看赌场等方式获取非法利益 。 2008年6月 , 徐文俊正式脱离任华安 , 自己做“老大” , 将徐可、蔡男辉、张昭、肖义峰、黎小春、游龙兵、陈海波等发展为组织成员 , 逐渐形成以徐文俊为首的人数众多 , 骨干成员稳定 , 组织严密 , 层级分明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后又依托组织力量 , 使用暴力、胁迫手段进行强赌、勒赌、入股赌场等 , 攫取巨额经济利益 , 并用于维系组织的生存、发展、壮大和支持违法犯罪活动 。 如为组织购置车辆、刀具等作案工具;给组织成员发放工资、或赌博“吃红”;提供组织成员集中吃住的住房及生活费用等 。 该组织为争夺势力范围 , 称霸一方 , 有组织地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赌博、开设赌场、强迫交易、非法持有枪支、故意毁坏财物、帮助毁灭证据、窝藏、容留他人吸毒等犯罪行为31起 , 违法行为20起 , 致1人死亡、3人重伤、8人轻伤、10人轻微伤;损毁财物价值5.4万余元;并在丰城市的新城区、城郊以及丰城人聚集的外地赌场 , 大肆赌博、开设赌场、插手管桩行业 , 欺压残害群众 , 在当地赌博行业、管桩行业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 严重破坏了该区域的经济、社会和生活秩序 。

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故意杀人罪 , 故意伤害罪 , 聚众斗殴罪 , 寻衅滋事罪 , 赌博罪 , 开设赌场罪 , 强迫交易罪 , 非法拘禁罪 , 非法持有枪支罪 , 故意毁坏财物罪 , 窝藏罪 , 容留他人吸毒罪 , 数罪并罚 , 判处被告人徐文俊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对徐可、陈海波、游龙兵等24人分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限制减刑、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三年 , 并处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及罚金等 。 一审宣判后 , 徐文俊等被告人不服 , 提出上诉 。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 , 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主要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定罪准确 , 量刑适当 , 审判程序合法 , 遂作出前述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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