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校园食堂真正成为“明厨亮灶”

  确保校园食堂真正成为“明厨亮灶”

  佘 颖

  校园是一个较为封闭的系统 ,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很难有效监管 。 因此 , 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 必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 校园食品安全不只是学校的责任 , 教育行政部门也要承担管理责任、市场监管等部门有监管责任、地方党委政府有属地管理责任 。 只有全社会都行动起来 , 共同守护校园食品安全 , 才能让家长放心 , 让社会满意

  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近日联合发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 , 要求自4月1日起 , 中小学、幼儿园每顿饭都要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 , 并提出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 。

  需要说明的是 , 这一规定的出台并非“应急” 。 在2018年8月20日教育部第20次部务会议、2018年12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9次局务会议和2019年2月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第12次委主任会议上 , 《规定》已审议通过 。 2月20日三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发 , 3月19日正式对外公布 。

  校园食品安全涉及孩子们的身体健康 , 牵动千万家长的心绪 , 孩子们吃得好不好、健康与否 , 自然会引起家长的担忧 。 多年来 , 校园是一个较为封闭的系统 ,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很难有效监管 。 因此 , 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 必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 《规定》要求每餐都有学校负责人陪餐 , 同学生们吃一样的饭菜 , 有利于提高学校对食品安全的重视 。

  但客观地讲 , 现在几乎在每一所学校 , 校园食品安全都是重中之重、被反复强调 。 但有的问题无法杜绝 , 并非学校领导不重视 , 而是人力有限 , 毕竟学校领导不可能天天守在买菜做饭的全过程 。 所以说 , 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 除了学校负责人陪着学生吃饭 , 还要打造透明阳光的校园厨房 。

  做到这一点 , 首先必须明确 , 学校自主经营的食堂是公益性 , 不以营利为目的 。 在此基础上 , 学校应当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 , 利用公共信息平台等方式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 , 并组织师生家长代表参与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和监督 。 我国施行多年的乡村学校营养改善计划 , 配套建设了全国“阳光校餐平台” , 每天要求学校上传学生营养餐照片及就餐情况 , 起到了很好的监督效果 。 如果将这个平台稍加拓展 , 就可成为全国校园阳光餐饮的公示平台 , 让全社会都来监督校园食品安全 。

  其次 , 学校还应打开校门 , 在食品采购、食堂管理、供餐单位选择等涉及学校集中用餐的重大事项上 , 以适当方式听取家长委员会或学生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意见 , 保障师生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同时 , 畅通食品安全投诉渠道 , 听取师生家长对食堂、外购食品以及其他有关食品安全的意见、建议 。

  此外 , 学校食堂要积极推行“明厨亮灶” , 通过透明的操作间、视频直播等方式 , 让师生们随时可以监督 。 根据国务院食安办的要求 , 今年全国学校食堂推行“明厨亮灶”的比例要达到70% 。

  管好校园食品安全 , 在基层已有一些很好的实践 。 比如 , 甘肃的乡村学校聘请了部分学生家长 , 每天轮流到校园食堂帮厨 , 既解决了乡村学校人手不够的问题 , 又便于家长全程监督 。 其实 , 城镇学校也可借鉴相关经验 , 聘请有意愿家长参与校餐制作 。 一所学校少说几十上百个孩子 , 多的上千个 , 只要有几位家长能参与 , 就能保证轮流到校“工作”加监督 , 学校食堂还因此可减少聘用校外人员 。

  校园食品安全不只是学校的责任 , 教育行政部门也要承担管理责任、市场监管等部门有监管责任、地方党委政府有属地管理责任 。 只有全社会都行动起来 , 共同守护校园食品安全 , 才能让家长放心 , 让社会满意 。

  佘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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