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签订合同 制造虚假流水 “校园贷”到底有多黑( 六 )

2017年12月 , 安某经介绍到谷静州手下袁某、程某处借款并签订2万元借款合同 , 安某实际到手1.6万元 。 后来出于种种担心 , 安某借款当日便决定还钱 。 袁某、程某以提前还款为由认定其违约 , 要求安某还款2.4万元 。 安某没办法 , 只好凑足了钱还上 。

2017年9月 , 刘某到袁某处借款1.5万元 , 最后签了一份3万元的借款合同 , 刘某实际到手1.14万元 。 两天后的一个中午 , 袁某以刘某没接电话为由认定其违约 , 要求刘某还款3.5万元 。 袁某伙同他人将刘某控制在自己的办公场所 , 直到第二天上午刘某家人从外地赶来向袁某还款2.5万元后 , 刘某才脱困 。

“认定被害人违约是谷静州组织虚增债务的主要方式 , 他们单方面要求借款人必须随时接听催款电话 , 不得向他人借款 , 要求必须再介绍借款客户 , 甚至不允许提前还款 。 然后利用在校大学生社会经验少、胆小怕事、易哄骗的弱点 , 肆意认定违约 。 ”办案检察官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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