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车上救人被索要医师证,陈医生的困境不能由个人背锅

列车上救人被索要医师证,陈医生的困境不能由个人背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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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上午 , 南宁铁路局南宁客运段在微博上向动车救人的陈医生表示道歉 。 但从网友留言来看 , 这个道歉不被大多数人所认可 。

如果是为了被救治旅客的后续治疗 , 留下陈医生的联系方式即可 。 铁路不是医师主管部门 , 列车员没有权力查看医师资格证 。 如果是为患者安全考虑 , 为救治效果考虑 , 查看医师身份也应该是在救治行为实施之前 , 而不是之后 。 陈医生救治病人时列车员在一旁录像 , 也让人感到心寒 。 很多网友都认为铁路方面这样做是规避风险 , 把可能产生的风险都推到热心救人的陈医生头上 。

列车员旅客、行人在列车或其他或封闭或开放的公共场所突发疾病 , 是一个经常现象 。 客观地说 , 这类场所救治病人 , 有其独有的困难 , 比如病人不能明确表达意愿 , 不能自诉病情、病因;医疗环境和医疗手段均不如医院 , 救治效果很可能难以保证 , 对病人和医生来都有较大风险 , 容易产生纠纷——这种“陈医生困境” , 需要在法律层面预估风险 , 平衡并保障各方权益 , 妥当划定责任边界;在此基础上设计、建立一个比较完整的社会保障机制 , 让突发疾病者得到及时救治 , 让参与救治的医务人员至少没有后顾之忧 。

陈医生的遭遇及社会反响再清楚不过地表明 , 没有这样一个顶层设计的制度 , 一次救治行为很可能就是一次纠纷的开始 , 而且很可能有关参与者都是输家 。

乘客突发疾病 , 列车广播找医生 , 这个行为有一定的公益性 , 但也是职责所在 。 但是 , 要求陈医生出示医师资格证等行为 , 表明铁路方面防范风险的意识很强 , 即使不比责任心更强 , 也一点不弱于他们的责任意识 。 相比之下 , 陈医生则是救人心切而风险意识弱;这让她在可能的法律纠纷面前处于弱势 。 这也是公众忧虑的地方:陈医生的遭遇提醒众多医务人员的风险意识 , 以后在火车飞机上突发疾病 , 谁来救我?谁能保证自己每次生病时都在家里 , 身边都有家人熟人?所以 , 在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保障机制时 , 这类纠纷的最后输家是“不确定的大多数” , 说白了就是所有人 。

公众对铁路等公用服务机构最大的不满 , 是这些机构的各项制度设计和操作 , 不是把服务对象的权益和合理需求放在第一位 , 而是把自己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 双方地位极不平衡 。 在相关法律和其他相关机制建立起来之前 , 陈医生的遭遇还不会绝迹 。

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 没有一个条款是针对陈医生所遇到的情况 。 “医师法”中有遇到重大灾害与突发事件时对医生行为的规定 。 重大事件中 , 伤病人数多而集中 , 地点明确 , 伤病情况也比较容易确定 , 比较容易调集医务人员参与救治 。 但是 , 在列车飞机等封闭性的公共交通工具上 , 或者在剧院、商场及马路等开放或办开放的公共场所 , 单个的个人突发疾病;对医务人员来说 , 不确定因素很多 , 此时的医生也是个人行为 , 要个人承担救治效果不理想的风险 , 对医务人员是不可承受之重——因为“陈医生困境”有其独特的条件 , 需要有专门的、针对性的立法和其他保障机制 , 才能抒解陈医生们的困境 。 陈医生的困境 , 其实是全体社会成员的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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