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自带老鼠进海底捞索赔 涉嫌敲诈勒索被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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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采访人员 左燕燕 实习生 王佳珺)男子郭某在丰台某海底捞店内就餐时 , 将事先准备好的老鼠放在火锅内 , 以向有关部门举报和媒体公开为要挟 , 向海底捞索要人民币500万元 , 后因涉嫌敲诈勒索被起诉至法院 , 今日(3月19日)下午 , 该案在丰台法院开庭审理 。

男子自带老鼠进海底捞索赔 涉嫌敲诈勒索被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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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 实习生 王佳珺摄

法庭上郭某自述 , 此前在媒体上看到山东潍坊一顾客在呷哺呷哺吃出老鼠获赔500万的报道 , 便想效仿 。 2018年11月11日 , 郭某回老家时 , 在家中找到一只刚出生的幼鼠 , 并用矿泉水瓶带回北京 。

2018年11月13日18时许 , 郭某同妻子前往丰台区某海底捞就餐 , 趁服务员不注意 , 将老鼠放进火锅里 。 随后 , 喊来服务员后用手机拍摄视频要求索赔 。

郭某称 , 海底捞工作人员与自己商量赔偿过程中 , 曾提出换锅底、赠送免费餐劵、赔偿5000元等赔偿意见 。 但他均没同意 , 要求海底捞借鉴山东呷哺呷哺事件赔偿人民币500万元 。 当晚与海底捞谈判未果 。

2018年11月14日 , 郭某打电话12315投诉 , 并表示如果不解决会向媒体反映此事 。

2018年11月19日 , 被告人郭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 , 被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马家堡派出所抓获 , 到案后郭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

法庭上 , 郭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表示认罪 。 但郭某表示 , 索赔500万只是随口一说 , 并没有坚持 , 且事发当晚在海底捞店内 , 自己离开前已经表示放弃一切索赔 。

“当时喝了点酒 , 我也是脑子一热才说出要赔500万的话 。 ”郭某称 , 自己最初只是想要通过老鼠免单 , 但后来发现海底捞向其认错 , 便开始想要更多的好处 。 对于自己的行为 , 郭某表示十分后悔 , 愿意为自己的过错承担责任 。

公诉机关认为 , 被告人郭某敲诈勒索他人财物 , 数额特别巨大 , 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 。 鉴于被告人在着手实施犯罪后 , 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 , 系犯罪未遂 , 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 建议判处被告人郭某有期徒刑3至4年 , 并处罚金 。

辩护人提出 , 被告人对指控没有异议 , 但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未遂 , 应从轻处罚 。 庭上 , 出示海底捞收款收据一份 , 证明被告人郭某在事后向海底捞补未结餐费及补偿费用共计2797元 。 辩护人认为 , 郭某在事后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取证 , 且存在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的行为 , 应当从宽处罚 。

该案当庭未宣判 。

新京报采访人员 左燕燕 实习生 王佳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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