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人骑虎难下,电费明降实不降,三则留言值得深思( 二 )

2018年7月 , 东湖高新区的唐先生到武昌巡司河汇文新都小区做餐饮生意 , 租了商住楼临街一层开餐馆 。 当时 , 他去武昌区政务服务中心办手续 , 顺利注册了一家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获得相关证照 。 随后支付了门面租赁费53万元 , 又按照餐饮项目要求 , 投入240多万元进行装修 , 包括安装排烟设备等 。 谁知正准备开业时 , 因小区居民投诉 , 被有关部门撤销了证照 。 餐馆一直没开 , 损失巨大 。

“如果一开始就不批准我搞餐饮项目 , 我也不会投资这么多 , 现在搞得我骑虎难下 。 ”对此感到不解的唐先生 , 在武汉城市留言板留了言 。

既然小区不允许开餐馆 , 为何当初给他发放证照?采访人员就此事联系了武昌区行政审批局 。 该局回复称 , 根据法律和相关规定 , 唐先生申请注册餐饮公司 , 提供资料齐全即可登记注册 , 发放营业执照 。 同时 , 按照市政府专题会议《关于研究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业油烟噪声污染管理工作的纪要》要求 , 当时已对其进行了相关告知 , 唐先生也做了书面承诺 。 当年9月初 , 行政审批局接到群众投诉以及关于撤销其证照的申请 , 便开始调查 , 发现该公司提交的房产资料存在问题 。 当年9月30日 , 唐先生又申请办理住所和经营范围变更 , 注册地址换了 , 经营范围也不再包含餐饮服务 。 于是 , 旧证照被收回 , 重新发放了新证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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