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少找四分钱起诉超市:不是小事而是非法获利

[] 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起诉少找四分钱超市 , 小题大做吗

男子因少找四分钱起诉超市:不是小事而是非法获利

----男子因少找四分钱起诉超市:不是小事而是非法获利//----[ http://www.caoding.cn]

▲资料图 图/视觉中国

据华商报报道 , 近日 , 因在超市购物结账时 , 被超市按照“四舍五入”的做法少找了四分钱 , 西安市民肖先生将涉事超市起诉至当地法院 , 法院已受理此案 。 肖先生表示 , “我认为四分钱并不是小事 , 像这种不找零的行为 , 它不仅是一种不法行为 , 而且是一种非法获利的行为” 。

仅仅因为“少找了四分钱” , 便将超市告上法院 , 如此为区区“四分钱”而打官司的做法 , 是否太过“斤斤计较”、“小题大做”?

面对角币、分币之类找零需要 , “四舍五入”长期以来是许多商家普遍奉行的做法 , 而且 , 商家之所以会这么做 , 也确实具有某些不得已的客观原因 , 如“现在市面上极少流通分币” 。 当然 , 对于“四舍五入”的做法 , 大多数消费者也并不会计较 。

尽管如此 , “四舍五入”的做法并不真正合理合法 。 《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 , “人民币的单位为元 , 人民币辅币单位为角、分 。 人民币依其面额支付” 。 因此 , 商家以“四舍五入”的方式将分币的支付完全省掉 , 未免有失妥当 。

因此 , “因少找四分钱起诉超市”的做法 , 不宜简单视其为“小题大做” 。 即便是四分钱 , 它仍关乎消费者权益 。

那么 , 除了“四舍五入”之外 , 商家该如何更合理合法地处理“找零”问题呢?其实 , 也是有很多处理方法 。 比如 , 早在2006年 , 上海市连锁经营协会通知当地129家大卖场 , 在收银时实行“有零找零 , 无零让零” , 也即 , 在需要找零时 , 首先坚持“能找零必须找零” , 若确实无法找零 , 则主动让利、“让零”——彻底省掉“零头” 。 也就是说 , 对于分币找零 , 不是“四舍五入”而是“只舍不入” , 尽可能地让利消费者 。

□张贵峰(媒体人)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