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部署加强对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药品监管( 二 )

今年1月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 《方案》提出 , 选择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简称“4+7”城市) , 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对应的通用名药品中遴选试点品种 ,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 , 目标是实现药价明显降低 , 减轻患者药费负担 。

3月5日 , 中国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医保配套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 《意见》提出 , 对同一通用名下的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 , 原则上以集中采购中选价作为该通用名药品的支付标准 , 医保基金按相同的支付标准进行结算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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