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结婚,新婚夫妻就为50万元嫁妆吵起来,结局亮了!

  浙江余姚的一对小夫妻 , 刚结婚没几天 , 就因为嫁妆的事情吵得不可开交 。 50万嫁妆到底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俩的共同财产呢?

  丈夫想动用丈母娘给的50万嫁妆

  小杨是家中的独生女 。 掌上明珠出嫁 , 父母自然很重视 , 小杨的妈妈为女儿准备了50万元的压箱钱作为嫁妆 。 在小两口结婚登记之前 , 这50万元就已经存到了小杨的银行账户里 。

  这50万元 , 丈夫小李自然是知道的 。 摆了酒席后 , 小李开口问小杨要这50万元 , 说生意上要周转 。

  小杨不肯 , 坚持这是母亲给自己的压箱钱 , 不能轻易动用 , 更担心丈夫会乱花 。

  小李认为 , 两人已经登记结婚 , 风风光光地摆了酒席 , 不管在法律意义上还是风俗里 , 双方都已经是夫妻 。 这50万元的嫁妆 , 应当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 自己当然可以动用 。 而且 , 自己也并非贪图这50万元嫁妆 , 主要最近生意上急需周转 。

  小杨表示尽管办了酒席 , 但是这钱是母亲在自己和小李结婚登记之前给的 , 是母亲单独给自己的嫁妆 , 并非夫妻共同财产 , 丈夫小李并不能擅自使用 。

  由此而起 , 双方发生了争执 。

  结婚登记前给的钱 , 视为女方婚前个人财产

  那么 , 50万元的嫁妆到底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 还是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呢?

  余姚公证处的公证员分析 , 从时间节点来说 , 嫁妆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前 , 女方父母给予女儿的;

  另一种则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以后 , 父母再给予女儿的 。

  通常来说 , 对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前给予女儿的嫁妆 , 应视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对于结婚登记以后举行结婚仪式之前父母给予女儿的嫁妆 , 以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为原则 , 特殊情况除外 。 在司法实践中 , 具体还要结合实际情况 , 再做认定 。

  听了这番解释后 , 双方都表示理解 。 冷静下来后 , 也发现彼此在沟通过程中有误会 , 才会火冒三丈地起争执 。

  最后 , 小杨和父母在公证处办理了赠与公证 , 明确嫁妆系小杨父母对小杨的赠与 。 小杨也同意 , 悉数将50万元嫁妆交予丈夫 , 由其用于生意上的周转 。

  公证员说:“现在 , 这50万元嫁妆的属性得以明确 , 是女方父母赠与女儿的 , 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 万一以后双方婚姻状况有变故 , 这笔钱的性质是明确的 , 不是夫妻共有财产 。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