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拟对“狼师”、虐童教师最重处以终身不得聘任为师的处分( 二 )

  其中 , 最重的处分是终身不得聘任 。 若教师犯“内乱罪”“外患罪” , 并且经有罪判决确定 , 抑或聘任後因故意犯罪受一年有期监禁以上刑之宣告确定 , 或是依“公务员惩戒法”受免除职务处分 , 有性骚扰前科 , 违反教师专业伦理、学术伦理或损害教师职务尊严 , 若经学校查证属实 , 有解聘及终身不得聘任为教师之必要 , 都将适用这一处分 。

  此外 , 为了避免“师师相护” , 使教师评审委员会处理教师解聘等相关案件更具公信力 , 这次修法也明订 , 教评会处理不适任教师时 , 应增邀校外学者专家 。 各级主管机关应成立教师专业审查会 , 藉由客观、专业、中立的第三方 , 协助处理教学不力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不适任教师案件 , 并强化教师的申诉及救济制度 。

  该草案将送台当局立法机构审议 。 台湾家长教育志工联盟当天表示 , 台湾的家长接受这“迟来的正义” , 但仍要求专审会须明文规定增加家长代表 , 以正确表达学生及家长的立场 , 有效处理不适任教师问题 , 保护学生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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