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拟对“狼师”、虐童教师最重处以终身不得聘任为师的处分

  中新社台北3月7日电 台行政当局7日通过《教师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 , 将不适任教师淘汰机制明确化 , 其中解聘的最重处分为终身不得聘任为教师 。

  “狼师” , 指的是对学生做出性骚扰及性侵害行为的教师 。 近年来 , 台湾“狼师”和教师虐童事件不时占据新闻版面 。

  据中央社、《联合报》等台媒报道 , 台湾的《教师法》自1995年公布以来历经13次修法 , 但几乎从未针对不适任教师的处理进行修正 。 台“教育部”指出 , 此次修法是响应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於积极处理不适任教师的强烈期待 。

  根据已通过的修正草案 , 关於解聘的处分 , 按其情节不同分为“应予解聘且终身不得聘任为教师”“应予解聘且议决1年至4年不得聘任为教师”“应予解聘、不续聘 , 且不得在原服务学校任教”“停聘”“资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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