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中签北京小客车指标后去世 儿子起诉要求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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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快讯 据海淀法院网消息 , 顾女士与王先生系夫妻关系 , 育有一子王乐乐(化名) 。 顾女士摇上了北京市小客车指标 , 还未等购买小客车顾女士便去世了 。 儿子王乐乐诉至海淀法院 , 要求继承该小客车指标 。 经法官释法 , 王乐乐自愿撤回了起诉 。

原告王乐乐诉称 , 顾女士与王先生系夫妻关系 , 育有一子即原告 。 2017年4月顾女士中签北京市小客车指标摇号 。 同年5月顾女士突发脑淤血去世 。 顾女士的其他遗产均已处理完毕 , 只有小客车指标未能处理 , 现诉至法院 , 要求该小客车指标由王乐乐继承 。

被告王先生辩称 , 原告所述属实 , 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 同意小客车指标由原告继承 , 归原告所有 。

庭审中 , 法官依法向原告王乐乐释明了现有的法律法规 。 在尚未购买机动车的情况下 , 机动车号牌无依附的标的 , 没有转化为具体的财产 , 不能属于个人财产 , 不能要求继承 。 最终原告王乐乐自愿撤回了起诉 。

法官释法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 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 小客车指标是行政机关向申请人发放机动车号牌的一种行为 , 机动车号牌是行政机关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后 , 并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 小客车指标本质上是一种行政许可 。 机动车属于公民的财产 , 而机动车号牌在尚无机动车的情况下无独立存在的空间 , 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条规定 ,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机动车登记申请后 , 对机动车进行审查并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 由此可见 , 机动车号牌也就是小客车指标本质上属于行政许可 , 是一种行政行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条规定 ,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 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 在尚未购买机动车的情况下 , 机动车号牌无依附的标的 , 没有转化为具体的财产 , 不能属于个人财产 , 故不能要求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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