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首创以生态功能区布局9家环资法庭( 二 )

江苏省高院通知明确 , 指定设立环境资源法庭的法院集中管辖全省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环境资源一审案件 , 其余基层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审理环境资源案件 。

具体案件管辖区域为:南京铁路运输法院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南京市、句容市的环境资源案件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太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苏州市(不含太仓市、张家港市、常熟市) , 宜兴市、无锡市滨湖区、无锡市新吴区 , 常州市武进区的环境资源案件 。

江阴市人民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一法庭管辖无锡市(不含宜兴市、无锡市滨湖区、无锡市新吴区) , 太仓市、张家港市、常熟市 , 常州市(不含武进区) , 镇江市(不含句容市)的环境资源案件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