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反杀案为何做出不起诉决定?保定检方这样说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2018年7月11日深夜 , 河北省保定市涞源县发生了王磊持凶器翻墙闯入村民王新元家中被杀一案 , 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 昨天(3日)案件有了最新进展 , 王新元一家人均被检察机关认定为正当防卫 。

涞源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 , 王新元、赵印芝的行为符合特殊防卫的条件 , 构成正当防卫 , 不负刑事责任 , 于3月3日对王新元、赵印芝依法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 。 昨天(3日) , 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彭少勇接受了中国之声专访 , 深度剖析案件处理决定及理由 。

2019年3月3日 , 涞源县检察院决定对王新元、赵印芝不起诉 。

检察官:“本院认为 , 被不起诉人赵印芝为使自己及家人的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暴力侵害 , 对深夜携凶器翻墙入宅行凶的王磊 , 采取制止暴力侵害的防卫行为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之规定 , 属于正当防卫 , 不负刑事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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