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涞源反杀案”的反思——专家:“正当防卫”取证应“双标”

东方网·纵相新闻采访人员 叶承琪

3月3日上午10时许 , 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一纸通告 , 公布了“河北涞源反杀案”中对当事女性小菲(化名)父母王新元、赵印芝夫妇的决定:不起诉 。

——此时 , 距离2018年8月18日起 , 夫妇俩被批准逮捕并羁押在看守所的日子 , 已经过去了近7个月 。

这7个月间 , 围绕着此案中王新元夫妇“正当防卫是否过当”的问题 , 办案公检两方各持己见 。

——因为事发当时 , 夫妇俩与死者王磊打斗后 , 王磊曾两次倒地不起 , 赵印芝等人随即上前补砍王磊 , 直至其死去 。

这种做法 , 是否算得上“防卫过当” , 公检两方至今仍争论不休 。

而东方网·纵相新闻采访人员留意到 , 案件审理过程中 , 小菲家中“监控视频”这一证据 , 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监控中显示 , 王磊两次倒地后 , 仍试图起身对抗夫妇俩) , 幸运的王新元夫妇得以“脱罪” , 有一部分原因也归功于此 。

但更普遍的情况是 , “(过度)正当防卫”常常发生在私人住宅中 , 缺少了监控的“第三只眼” 。

“‘正当防卫’举证很难 , 并不是每个案子都有监控 。 ”曾详细研究过昆山“龙哥”反杀案等“正当防卫”案件相关卷宗的北师大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教授印波 , 告诉东方网·纵相新闻采访人员 , “公检方在取证的时候 , 应该有松有严 , 适当‘双标’ 。 ”

“河北涞源反杀案”的反思——专家:“正当防卫”取证应“双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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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新元走出看守所(图片来自网络)

本文核心要点:

1. “涞源反杀案”中 , 检方决定不起诉的重要原因 , 就是王磊在倒地后 , “两次欲起身” , 有继续实施侵害的意图 。 这个事实很大程度上 , 是由当事人家中监控视频证明的 。

2. 相比于以往案件对“正当防卫”的判定 , 此次检方已经将标准放宽、对防卫方(王新元夫妇)有利了 。

3.如果此案中不存在监控视频这一证据 , 很可能会影响检方对“正当防卫”的判定 , 但现实情况中 , 案件发生地大概率不存在监控证据 。

3. 专家建议 , 公检方今后对“正当防卫”的采证标准 , 适当“双标”:即对防卫方 , 不要太过严格 , 对被防卫方 , 从严 。 具体案例仍需检察院把关和考量 。

入室行凶反被杀

在2018年7月11日反杀案发生之前 , 21岁的小菲正值好年华 , 而25岁的王磊只是她的一位追求者 。

这位身高达到1米8、被同事形容为“性格冲动”的年轻男人 , 从2018年春天起多次向小菲示好未果后 , 心态渐渐变得扭曲——他开始上门骚扰小菲 , 对其恐吓、威胁 , 甚至实施猥亵和暴力侵害 , 小菲一家曾多次到派出所报警立案 , 但结果都不了了之 。

案卷资料显示 , 为此 , 王新元夫妇不得不在家中院子里外安装了监控 , 借来大狗护院 , 不定期更换睡觉房间 , 并在卧室内放置了铁锹、菜刀、木棍等 。

这些“准备工作”在2018年7月11日的夜里“派上了用场”:当天晚11时许 , 手持甩棍、水果刀的王磊翻墙进入小菲家中 , 和一家三口展开了激烈的缠斗 , 期间 , 小菲腹部、赵印芝手部、王新元胸腹部腿部及双臂均受伤 。

手持木棍、菜刀的王新元夫妇与王磊持续打斗 , 致其两度倒地 。 但警方在通告中显示 , 王磊在两次倒地后仍“欲起身” , “王新元、赵印芝担心其起身实施侵害 , 就连续先后用菜刀、木棍击打王磊 , 直至王磊不再动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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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新元与家人团聚(图片来自网络)

一体化防卫:“被激活”的防卫制度

对于此案中“正当防卫”的判定 , 公安和检察院双方一直存在很大的分歧 。

在8月12日王新元夫妇被批准逮捕 , 并分别被羁押于涞源县看守所和保定市看守所后 , 涞源县公安局在《起诉意见书》明确称“犯罪嫌疑人王新元、赵印芝、王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 , 涉嫌故意杀人罪” 。

但县检察院不仅退回案件 , 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 还在王新元、赵印芝被羁押期间 , 向涞源县公安局发出一份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书 , 要求“不需要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赵印芝”:“其行为具有正当防卫性质” 。

“此案的争议点 , 就在于王磊倒地后 , 赵印芝曾经有一个用菜刀连续劈砍王磊颈部的行为 。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殿学告诉东方网·纵相新闻采访人员 , “‘正当防卫’的判定标准关键 , 在于对方行为是否还具有攻击性和暴力性 , 那么王磊倒地后 , 是否可以被看做已不具有‘暴力性’ , 就是此案核心所在 。 ”

“至始至终 , 这都是关于‘防卫边界’的问题 。 ”印波同样指出了这一关键点 , “在河北检方的‘不起诉决定’通告里 , 特意点出了‘王磊两次欲起身’ , 赵印芝随后补砍王磊的做法 , 就被定义为一种‘一体化防卫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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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种对‘正当防卫’的合理解释 , 也是一个进步 。 ”印波饶有兴味地告诉纵相采访人员 , “以前 , 在判定‘正当防卫’时 , 是要求‘对等性’的 , 即在对方(像此案中的王磊)的暴力行为已经被制止的时候 , 防卫方就不能再追加侵害了 , 不然就成了‘防卫过当’ 。

但如何界定‘暴力行为’已被制止呢?这种判定以往太过严格 , 对防卫人很不利 。 ”印波分析道 , “而河北检方 , 实际上把王磊‘起身’的动作判定为 , 对方仍有实施侵害的可能 , 这个是降低了防卫人的注意义务了 。 ”

印波同时提到了之前昆山“龙哥”的反杀案 , 当事人于海明的做法 , 其实是提高了“正当防卫的时长”——即直到行凶者远离现场或完全不可能对受害者构成威胁 , 正当防卫的合理性才算解除 。

“同理 , 小菲父母还无法确信行凶者是否还可能会起身继续行凶 , 所采取的的行为可以被看做正当防卫 。 ”印波颇为乐观地说道 , “检方的判定已经开始转变了 , 我相信 , ‘王磊案’同样能做出和‘于海明案’一样的贡献 , 为公检机关审理以后的案件提供范本 , 激活防卫制度 。 ”

对于“王磊案”的参考意义之大 , 王殿学律师也表达了赞同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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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反杀案的关键性转折

但对于“正当防卫”举证的难度 , 印波坦言:很难 。

就此案而言 , 案情也是到今年1月才有了转机:2019年1月中旬 , 涞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表示 , 此前王新元家里安装的监控视频正逐步恢复 , 根据视频内容 , 王磊在两次倒地后并未致死 , 仍试图起身 , 赵印芝随即继续劈砍王磊 。

这也是王新元夫妇此前在家中安装监控后的意外证据 。

“毕竟在家里安监控的情况并不普遍 , 难道我们每次进行自我防卫时 , 还要留意是否有证据自证清白吗?”印波忧心忡忡地告诉采访人员 , “这种情况 , 就要看公检方的灵活处理了 。 ”

按照印波的建议 , 他希望公检方采信证据时 , 要“双标” 。

“对于防卫方 , 我觉得不要太过严格 , 让他们自由证明(即提供证据的方法有相当大的自由性 , 无需限制在法律规定的证据方法以内)即可 。 ”印波提议道 , “比如 , 只要当事人初步的口供对应上就行 , 像监控录像这种证明明显不太现实 。

印波同时向纵相采访人员坦言:“我以往接触的案例中 , 确实有遇到过我觉得不太公平的判决 , 因为公检方对证据卡得太死 。 ”

谈到“双标”的另一个标准 , 印波提到 , 是针对被防卫方的 。 “‘被防卫方已停止暴力侵害’(如此案中 , 王磊倒地后不再有继续侵害小菲等人的意图)这一事实的认定 , 反而需要更严格 。 ”印波说道 。

但他同时也承认 , 这会存在对被防卫方不利的可能:“比如于欢‘辱母弑人案’ , 就是很明确的防卫过当 , 如果采信标准太松 , 对死者并不公平 。 ”

印波表示 , 这种“双重标准” , 目前仍需要检察院进行把关和考量 , 落实到相关法律制定上 , 存在一定困难 。 “所以涞源反杀案 , 甚至可能会成为极具价值的指导性范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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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新元、赵印芝和家人合影(图片来自网络)

王磊过往恶迹:这和“正当防卫”不是一回事

同时 , 两位专家也不约而同地强调了一点:“正当防卫”必须是当时当地发生的 , 此案中 , 王磊之前多次对小菲一家的骚扰恐吓和寻衅滋事 , 并不能成为衡量此案的依据 。

“现在舆论的关注度高 , 大家都觉得小菲一家冤枉 , 王新元夫妇俩劈砍王磊 , 一部分原因也是因为王磊之前多次对一家三口采取极端行为 , 不堪其扰的三人才激烈反抗的 。 ”王殿学对网民们的看法表示理解 , “但这两者决不能混为一谈 , 正当防卫必须是‘正在进行时’ 。 ”

而印波则提出了更为折中的看法:“在理论上 , 也有人认为正当防卫是“以正制不正” , 前行为的不正也是作为后期以正行为制止的理由 。 这样的理解也具有一定的道理 。 ”

印波随后补充道:“但是必须要结合后行为的暴力性来综合评价 , 不能认为仅仅骚扰当事女性 , 就可以对其实施致死的暴力 。 ”

另外 , 据王新元此前对《中国新闻网》透露的说法 , 夫妇二人可能会准备提起国家赔偿 。

“这种申请是完全合理的 。 ”王殿学告诉纵相新闻采访人员 , “按照《国家赔偿法》 , 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 , 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 都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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