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医疗机构诊断 0-6岁听力残疾儿童不需持证可申请救助

  东北网3月3日讯(采访人员 崔昕 杨帆)今年3月3日是第二十次全国“爱耳日” , 今年的主题是关爱听力健康 , 落实国家救助政策 。 东北网联合黑龙江省残联开展“关爱听力健康”系列访谈 , 宣讲耳科及听力保健知识 , 增强民众爱耳护耳意识 。 近日 , 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康复部李蕴光做客东北网访谈间 , 就黑龙江省听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进行详细解读 。

  制度保障为听障儿童护航

  2018年11月30日 , 黑龙江省政府印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 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从项目化运作上升为制度性安排 , 这是我省康复服务领域以政府名义出台的第一个政策性文件 , 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政策 。

  以往的实施救助项目需要家长要到社区或者乡镇去盖章 , 还要有当地户籍 。 新政策取消了这一环节 , 对于不在户籍地居住的残疾儿童 , 监护人可向残疾儿童居住证发放地的县级残联申请康复救助 , 李蕴光说 。 《意见》为我省包括听力残疾儿童在内0-6岁的各类残疾儿童接受基本康复服务提供了制度化保障 , 简化环节 , 为残疾儿童申请、接受康复服务提供了便利 , 解决了程序、手续繁杂等问题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