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被狗扑伤骨折半年后因心衰去世,法院判决养犬人担责3%

七旬老人散步时被金毛犬扑倒导致肱骨骨折 , 住院25天 , 产生费用11万余元 。 半年之后 , 老人再次入院因心力衰竭去世 。 家属称老人去世与半年之前被狗扑倒有直接联系 , 向狗的主人索赔40余万 。 汉阳法院认定 , 老人被狗扑倒受伤与死亡之间参与度为3% , 狗主人应赔付前期医疗费用11万余元及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等费用8000余元 。 近日 , 武汉中院终审维持原判 。 在汉阳某小区开店的黄某养了一只大型金毛犬 , 2016年4月5日下午 , 黄某让其店员帮忙在小区周围遛狗 , 在遛狗时由于没有系绳 , 与正在散步的李婆婆相遇 , 金毛犬将其扑倒摔伤 , 事发后黄某带李婆婆到医院治疗 。 李婆婆被确诊为肱骨骨折 , 需住院治疗 , 黄某垫付了8000元医疗费 。 25天后 , 李婆婆出院 , 治疗费用合计11万余元 。 同年10月 , 李婆婆因病到医院治疗 , 被诊断为心力衰竭 , 于同月因呼吸循环衰竭、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 李婆婆的儿子周某找到黄某 , 认为其母的去世与被黄某的狗扑伤有直接关联 , 要求黄某赔偿李婆婆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共计46万余元 。 双方因赔偿金额协商不一致 , 周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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