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省69家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发布( 二 )

  各重点企业应当在名单公布后两个月内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 并在名单公布之日起一年内 , 完成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并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逐级上报 。 对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在审核中弄虚作假的 , 或者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 ,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按照管理权限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进行处理 。

  清洁生产审核以企业自行组织开展为主 。 不具备独立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能力的企业 , 可委托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机构协助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机构名单在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公示 , 供参考) 。 各咨询服务机构在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时 , 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进行 , 突出审核过程的真实性、审核报告的规范性以及审核方案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 确保审核质量 。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采访人员 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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