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食用酒精、阿斯巴甜勾兑白酒 开州一酒商被罚186万

因为在销售的散装白酒中超范围使用添加剂 , 开州酒商李某摊上了大事 。 因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 李某被原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州区分局予以处罚 , 罚没款及加处罚款总计186万元 。

近日 , 开州区人民法院开出行政裁定书 , 裁定准予强制执行渝开食药监食罚〔2017〕1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将对李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

李某在开州区开设了两家酒坊门市 , 其经营范围均为销售散装白酒 。 2017年2-4月期间 , 李某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 , 先后购买食用酒精、白酒 , 通过添加“阿斯巴甜”等食品添加剂的方式生产成16个批次的白酒共2450升并对外销售 。

2017年5月8日晚 , 原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州区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后 , 对李某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了检查 , 查获李某用于生产白酒的食用酒精、食品添加剂“阿斯巴甜”、散装白酒和售后剩余的勾兑白酒 。 在后面的抽样送检中 , 确认被执行人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的散装勾兑白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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