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监察部门转型为检务督察部门 检务督察局成立( 二 )

监察局为何更名为检务督察局?与过去相比 , 哪些是原有职能 , 哪些是新增职能?检务督察局核心定位是什么?会上 , 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童建明对此进行了详细阐述 。

“监察法颁布实施后 , 各级监察委成立 , 国家监察对包括检察人员在内的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在职人员监督全覆盖 。 检察机关监察部门执纪审查的职能按照中央有关文件要求划转给派驻纪检监察组 , ‘监察’的叫法已经不再合适 。 ”童建明表示 。

童建明指出 , 现在的“检务督察”是一个全新的概念 , 不同于以往的检务督察 。 过去检务督察主要侧重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检风检纪的督察 , 只是原监察部门承担的一项具体工作 。 原监察部门的六项职能 , 除了剥离给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受理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控告、举报 , 调查检察人员违反检察纪律案件 , 受理不服检察纪律处分的申诉三项职能外 , 其他职能均由检务督察部门承担 , 检务督察部门还新增了系统内巡视巡察、检察官惩戒以及从计财部门划转而来的内部审计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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