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4万多买玉镯 说啥也退不了款?( 四 )

最终 , 法院依法判决 , 魏某退还郝女士款项4.2万元 , 除从魏某处所购的玉镯一件外 , 郝女士还需返还同时收到的相关赠品 。

目前 , 该判决已生效 。

网络购物一定要提前约定退货时限

针对郝女士的遭遇 , 主审法官解释 , 关于网络购物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 ,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 , 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 且无需说明理由 , 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做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 , 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 , 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 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 , 按照约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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