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男孩“打赏”女主播 三天花掉爷爷4万退休金( 七 )

律师说法

家长可申请退钱

律师杨毅律师认为 ,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 ,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 , 要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

从司法实务中来看 , “小伟将爷爷四万元退休金用作打赏女主播”这一民事法律行为 , 明显超出小伟的行为能力 , 小伟的“这一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 必须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 , 否则自始无效 。

也就是说 , 从法律上看 , 作为家长的李爷爷 , 有权要求爱奇艺公司退回小伟消费的四万元 。

朱界平律师告诉采访人员 , 如果手机的所有者 , 能证明确系小伟进行了4万的消费 , 则小伟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主张小伟和爱奇艺之间的合同无效 , 从而返还已支付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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