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文化与伊斯兰教中国化”学术研讨会综述( 三 )

中国回族学会副会长、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米寿江阐述了“以儒诠经”运动渐进发展的三个阶段以及刘智在伊斯兰教中国化进程中的贡献 , 认为刘智自觉坚持国法大于教规的理论和实践 , 为生活在政教分离的中国现代社会的穆斯林提供了宗教信仰自由的原则 。 同时 , 刘智坚持用汉语阐释伊斯兰教信仰、教义、礼仪不仅有利于当时穆斯林和非穆斯林全面认识和了解伊斯兰教及其文化 , 而且对当今社会也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

伊斯兰教与儒家文化的和谐会通

中央民族大学哲学与宗教学学院教授杨桂萍在综括伊斯兰教在中国传播历史和伊斯兰教与儒家文化的相通之处基础上 , 认为伊斯兰教与儒家文化和谐与共的历史经验在于:一是中国穆斯林涵泳于伊斯兰教和儒家两大文明中 , 保持伊斯兰教的独特价值 , 也承认儒家文化的主体性 。 二是伊斯兰教与儒家文化和谐并存、共同发展 , 伊斯兰教和儒家文化的关系是“和” , 是“共生” , 是“美美与共”;三是以和平方式化解民族、宗教、社会矛盾 , 缔造民族、宗教、文明间和谐关系;四是为应对现实社会的民族宗教问题提供丰富的文本资源和深刻的历史智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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