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海关:关税保证保险业务再升级 企业可享“先放后税”

央广网汕头2月19日消息(采访人员郑澍)今天采访人员从汕头海关关税保证保险业务新闻发布会获悉 , 从今年1月1日起 , 关税保证保险可以用于汇总征税 , 保险金额可根据企业纳税情况在保险期间循环使用 。

汇总征税是海关为推进贸易便利化、提高通关效率而开展的一种新型集约化征税模式 。 企业在提供有效担保下即可享受“先放后税”的通关便利 , 在每月的第五个工作日前完成上月应缴税款的汇总支付 ,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

据汕头海关关税处陈映锋副处长介绍 , 关税保证保险是继保证金、银行保函等传统的“先放后征”海关税款担保方式之后 , 海关首次引进的、以保险产品作为海关税款担保的革新尝试 , 是国内首例以政府机关(海关)的信用保证作为被保险人的保险产品 。 相比以往银行保函和保证金模式 , 关税保证保险办理手续简单 , 不需要占用企业大量资金 , 适合面临“融资难”压力 , 对通关时效要求较高 , 在银行授信额度不足或暂未获批银行授信 , 但又不希望占用自有资金作为保证金质押的企业使用 。 目前除了失信企业之外 , 其他任何类型、任何规模的企业均可办理该业务 。 自2018年11月1日全国海关全面推广关税保证保险业务试点以来 , 单11、12月仅仅两个月内汕头海关就已接受中银保、人保财险、太保财险出具的共38份汇总征税保险单 , 担保额度合计担保金额1344.42万元 , 有效助力了企业降本、提速、增效 。


推荐阅读